365bet体育在线官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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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工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在学校改革、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能。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法》和县教育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校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会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在事业活动经费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第四条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体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指定的工会副主席初审、常务工会副主度复批制。工会重大决策,重大财务支出、收入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校工会主席、主管校领导批准,或由校工会主席提议交校务会议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

第六条  学校工会财务接受上级工会财务的管理和指导,独立设置会计帐户,校工会帐户纳入学校财务处管理。担任校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分设会计、出纳各一人,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  学校工会接受校审计处的经济审计及上级工会的经济审计。按学校审计工作安排,校工会须提前准备好审计所需的相关财务资料。

第三章   经费预算管理

 

第八条  校工会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在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  工会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十条  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如要调整预算或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时,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校工会主席同意,同时按学校财务制度履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第十一条  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   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收入部分主要包括:会费收入、学校专项经费拨付、学校行政补助收入、上级部门工会专项经费拨付、其它收入。工会收入实行入帐即时登记,与托管在学校财务处的校工会帐目实行每月末定期核帐。

(一)会费收入,执行教育事业单位的标准,按工会会员每年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年初按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帐,工会用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二)上级专项经费拨付,是上级工会拔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教代会费用、部门工会经费、建设“教工之家”、工会俱乐部购买文体设备、教师暑期活动费用等项目内容。

(三)行政补助收入,是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帮困基金、住院补贴、护理基金、生育补贴、生日慰问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四)其他收入,是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项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   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工会会员费拨交、工会业务活动开支、职工活动费、职工补贴费及其它规定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实行专项管理,按项目提前预算,分列支出,分别做帐,定期核帐。

(一)工会会员费拔交:按要求定期足额向上级工会部门缴付工会会员费。

(二)工会业务费,用于工会职能建设工作,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用于是由工会干部培训费,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及调研费等;

(三)职工活动费,是工会开展群众性活动、进行文化建设的专项费用,如教育、文体、宣传、联谊等活动费用以及文化氛围营造经费开支、分工会活动经费开支、工会下辖各教职工协会的活动补贴等;

(四)职工慰问金用于探望病人、帮困补助、生日慰问、生育补贴以及其他专项补贴费用等。工会应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照顾落实到位。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列项另列细则。

(五)其他支出,是指校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等。

 

第六章   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控制好库存现金,帐面余额每季度与银行帐户对帐单进行核对,使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合。

第十五条  超出5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使用支票或转帐。在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

第十六条  工会在组织会员外出活动时,如确需要备用现金时, 10000元及以下必须经工会常务副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原则上应在活动结束1月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十七条  在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常务副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关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第七章   分工会经费下拨及管理

 

第十八条  分工会活动经费主要由校工会下拨活动经费、分工会所属行政单位支持及社会捐赠等三种形式组成。校工会下拨分工会活动经费主要为校工会根据分工会会员人数按一定比例下拨的活动经费及分工会的专项活动经费。校工下拨的分工会活动费存放财务处,以费用本的方式取款及结帐。

第十九条  校工会在年终时将对各分工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选出活动开展情况良好的分工会,给予优秀奖励经费。

 

第八章  协会活动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经校工会批准成立的协会,每年由校工会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补贴。原则上校工会每年对每个协会的经费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第二十一条  协会在每年3月份上报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并经校工会审核批准。校工会根据各协会参加人数按一定比例予以活动经费补贴。补贴的经费一次性到位。

第二十二条  校工会不定期对各协会活动进行检查,并在年终予以考核。考核合格,次年协会活动经费如期下拨;考核不合格,将减少直至停止经费支持。

 

第九章   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工会财务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各负其责。

第二十四条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学校财务处的管理,同时按两级审计制度分别接受省教科文卫工会的财务审计及学校审计处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五条  工会会计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告常务副主席及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有使用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  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工作,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反映和记录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主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按学校财务制度送校档案室保管,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第二十九条  调阅本单位工会会计档案要经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和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一般不得将档案携带外出。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规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财务处管理及审计处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一条  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发布时间: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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